本報訊(通訊員賀美紅)2011年四季度,紅衛公司在所屬四礦實施了“三違”誠信保證金制度。即從員工三季度的安全獎中提取一定數額的獎金作為“三違”誠信保證金,規定凡四季度出現了“三違”,誠信保證金便轉為“三違”罰款;相反,誠信保證金則返還給員工,并按所繳納的誠信保證金額度進行獎勵。此舉極大增強了員工自主安全管理的積極性,廣大員工大力投入“零三違、零事故、零工傷”活動,有效杜絕了二次違章。公司“三違”人員數量較去年同期相比減少了65%以上,有效促進了安全生產。